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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音器、隔声罩
技 术 协 议
目录
1 概述
2 供货范围
3 技术要求
4 技术文件
5 技术服务
6 交货期、交货地点和包装要求
1 概述
(买方)与 (卖方)就热电厂电动鼓风站吸风消声器、送风消声器、放风消声器、隔声罩的设计、制造、交货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并达成本技术协议。本技术协议及其附件将作为买方和卖方所签订的“热电厂电动鼓风站吸风消声器、送风消声器、放风消声器、隔声罩供货合同”的技术附件,并为该供货合同的不可分割地组成部分,具有同等效力。
本技术协议及其附件规定了热电厂电动鼓风站吸风消声器、送风消声器、放风消声器、隔声罩的设计、制造、供货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。本技术协议所述内容是买方认为必须满足的****要求,卖方应保证供货设备的系统性、安全性及安装、维护的要求。卖方的产品应保证符合有关国家、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买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要求。
若本技术协议存在任何遗漏处,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,以寻求解决。如卖方未能及时告知买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。本合同签订之后,买方保留对卖方提供产品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,卖方在此承诺予以配合。
供方所供的设备如发生侵犯知识产权和专利的行为,其侵犯责任与需方无关,应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,并不得影响买方利益。
买方的设备和产品在签定合同之后,其技术资料经过买方确认之后方可进行制造。
2 供货范围
2.1下述各设备的供货范围应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,同时所有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运输、现场安装指导也包括在供货范围内。供货范围除满足本节要求外,其他要求见附件。
2.2 所有设备均需满足第3节的技术要求。
2.3 设备清单
序号 |
设备名称 |
技术要求 |
单位 |
数量 |
1 |
送风消声器 |
DN1600 消音量:>40dBA 风量:标态下 |
套 |
1 |
3 |
放风消声器 |
DN1600 消音量:>50dBA 风量:标态下 |
套 |
1 |
4 |
风机隔声罩 |
13750mm(长)X7500mm(宽)X4900mm(高) |
套 |
1 |
5 |
电机隔声罩 |
|
套 |
1 |
注:隔声罩尺寸为内部净尺寸。风机、电机隔声罩待机组安装完毕核实尺寸后,再制造。
2.4 具体要求
要求完整的消声器本体(包括壳体、消声材料、消声片、法兰等),附件有入、出口的配对法兰及螺栓、螺母,滚动支座等。
要求完整的消声器本体(包括壳体、消声材料、消声片、法兰等),附件有入出口的配对法兰及螺栓、螺母,滚动支座、疏水管、阀门等。
要求完整的消声器本体(包括壳体、消声材料、消声片、法兰等),附件有入口的配对法兰及螺栓、螺母,支架等。
每个隔声罩包括隔声罩本体(隔声顶板、隔声四壁、底板型钢、隔声门、采光窗等),附件包括十台通风机及其入、出风口消声器、内部照明设备、配电箱等(结合现场确定位置等)。
3 技术要求
设备的安装位置有室外和室内两种情况,2.3节中第2、3项,安装在室外,管道介质为空气,****工作温度为268℃,****工作压力为0.56MPa。其它设备安装在室内。
3.1 安装条件
室外****/****环境温度-40/40℃,****/****相对湿度0/90%,海拔高度1064m。
3.2消声设备及其他设备除满足本技术说明和附件的要求外,设备的结构和所选用的材料也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,应具有良好的防潮、防腐、防火性能。所选用的材料应无异味、无环境污染、无放射性。
3.3 吸风消声器、送风消声器、放风消声器、隔声罩均为阻性消声器。阻力损失应低于300Pa,工作温度应满足风机****出口风温,流量应满足压缩机****风量的要求
3.4 根据设备的结构形式选用的材料分别为碳钢、不锈钢和玻璃棉卷毡或岩棉等。
3.5 消声器的消声量均需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,降噪后的噪声声压级≤85dBA。
3.6 消声器的结构应能满足包钢现场环境温度、湿度的要求。
3.7 消声器等设备的使用寿命要求在15年以上,保质期5年。
3.8 消声器等设备的设计和制造除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,还应满足下列标准的要求。
GB150《钢制压力容器》、
GB12348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》、
GBJ87《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》
GB50045-95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
JB/T6891-93《风机用消声器 技术条件》
GB4760《消声器测量方法》
JB/T4364-1999《风机配套消声器性能试验方法》
4 技术文件
4.1 设备/产品的设计图纸,如;设备结构图、安装图等
4.2 设备/产品的安装、使用说明书;
4.3 设备/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等;
4.4 其它供货商认为必要的资料,如装箱清单、备品备件清单等。
设备/产品设计图纸,安装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,一式三份,应在合同签字后7天内交付;第4.2~4.4 条所述的技术资料,一式六份,电子版一份,随机交付。
5 技术服务
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,卖方有责任和义务派有经验的、能胜任工作的工程师到现场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安装指导,并进行现场调试,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。供货商在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的2日内应抵达工作现场。
卖方应免费提供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,免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。免费保修系统一年(对外购件按国家规定保修年限执行)。
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,卖方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到现场,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,若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,卖方负责技术支持,帮助解决实际问题。
质保期后,卖方愿意提供长期优质的维修服务,以及备品备件供应,应每年免费上门巡检,提供电话咨询服务。
6 交货期、交货地点和包装要求
本技术协议所述的设备/产品(含备品备件)应在 2012 年 月 日前交付。交货地点为 。
设备/产品的运输包装和外包装应符合相关国家/行业标准的要求,并应符合本设备/产品的特点,保证设备/产品运输、吊装时不被损坏。运输途中的责任由卖方承担。